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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寅与康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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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织造曹寅年,曹寅被任命为苏州织造,两年后他又调任江宁织造。在他之前这个职位由他的父亲曹玺担任多年。而如今曹寅开始独立担当重任了;在北京内务府任郎中之后,他的能力将在地方任职中得到证明。织造一职清政府在江宁、苏州和杭州三地共设三名织造。他们负责管理这些城市内的皇家纺织工场,并且将用于皇室和官方的丝绸配额送到北京。在雍正朝之后,织造的薪俸是每年一万两银子。这表明他们被认为(至少在经济上被认为)和巡抚以及布政使——这些省级行政单位最重要的官员是同一级别的。但是和这些省级的官员不同,织造没有固定的品级,而且只有在得到皇帝特简后才能上任;他们处于省级官僚体系之外,应该被认为是皇室精英的成员,并受制于他们自己的既负责任又受监督的那个系统。就如康熙帝在年所写:三处织造,视同一体端,须要和气,若有一人行事不端,两个人说他改过便罢,若不悛改,就会参他。明朝的时候,只有宦官才被任命为织造。而在满人当权后立刻停止了这类任命,因为他们认为明朝后期的衰落和最后的灭亡与宦官有关。新朝的第一批织造是年任命的杭州织造、年任命的苏州织造以及年任命的江宁织造;他们有的是满人,有的是在满人入关前就加入满人阵营的汉人。除去年至66年的一位由宦官担任的苏州织造以外,顺治和康熙年间的所有织造都是这类人。苏州和杭州的纺织工场,在明末时已经没落,而清朝官员陈有明使它们又恢复了正常的运转状态。这位已经被忘却的官员是行政官员中的典型:他们致力于改造明末腐败的官僚机构并使它们能在清初发挥效用。在年至年间,他至少写了四份很长的涉及织造处理问题的奏折,而其中也包括了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的陈述;有趣的是我们可以看到在新朝之初一位官员能表现出多少首创精神。在工场已被毁的杭州,通过将工人集中于一处而不是让他们在自己家中做工的方式,使整个工场系统得以重组。因而陈有明向布政司借了三千两银子之后,工作很快地就开始了。所有用于正式礼仪场合的丝绸,其图案和价格都确定下来。他还组织了一队护卫押运丝绸的船只,并从中挑选了两名能干的军官充任指挥。到年,他已经为杭州的织机重新修建了九十五座机房并且造了二千四百英尺的围墙,而在苏州他接管了曾经属于周奎的一座有着一百一十间房间的宅子,并将它改造成放置织机的工场。同时,他对省里的资金做了些手脚,拿浙江的盈余去填江苏的亏空。到年,重建的工场生产出一千三百四十诰轴织品,这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虽然对于它低劣的质量人们颇多微词。曹玺接手的正是经由如此艰辛努力重建起来的生产体系。曹寅的父亲曹玺,年被任命为江宁织造,而他的任命也标志着曹家把持这一职位的开始。这是一种没有先例的把持;甚至清朝后来的官员在这一职位或者是其他职位上也不能与之相比。曹玺从年开始任江宁织造一直到年他去世为止,而他的儿子曹寅从69年开始到7年任江宁织造。曹寅的儿子曹颙从7年也在同一职位上任职直到他75年早逝,这个职位因而传到曹寅的继子曹頫手中,直到78年。因此在六十五年中,曹家的成员在这个位置上做了五十七年。此外,曹寅从年至年任苏州织造,他的内兄李煦后来接替了他的职位并一直担任到73年。年至78年的杭州织造是孙文成,他是由曹寅推荐担任这个职位的,并有可能和曹寅有着亲戚关系。还有,曹寅的姊妹可能嫁给了金遇知,后者是年至69年的杭州织造。康熙朝后半期三个织造的职位事实上都在一个家族的掌握之中。就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曹氏家族能取得支配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满人反对在任何重要的职位上起用宦官的做法。康熙帝并没有要使“织造”这样特殊的职位成为普通省级官僚机构中的一部分,但他不信任宦官,他们在明朝时曾经是皇帝的心腹,通常很有权势。因此康熙任命他自己的人——上三旗的包衣掌管这些职位。曹家和李煦都是正白旗的包衣;杭州织造孙文成是正黄旗包衣。但是,对这些包衣的任命并不是限于某一个家族的。除了曹家的四人之外,其他五名来自上三旗的汉族包衣在年至年间也曾被任命为江宁织造。在苏州,除了曹寅和李煦以外,还有四名来自上三旗的包衣出任织造;另外有一名来自镶白旗的包衣,和曹寅一样,他也曾在内务府慎刑司任职,而在雍正朝还有一名来自正蓝旗的包衣。在杭州,除了孙文成外,还有五名织造是上三旗的包衣,所有这些人都在满人的谱系里,他们属于那些在年满人入关前就被俘并且为奴的汉人家族。如此多具有相同背景的人担任织造很明显并非是偶然的巧合:这是早期的满族统治者决定起用内务府人员的一个例子;而他们作为皇室精英在各省的代表又能和其他汉族人和睦相处。年曹玺的任状中写道——“停差江宁、苏州、杭州织造,工部拣选内务府官各一员,久任监造。”——这标志着制度上的一个重大的改变。以前这些职位的任期都被限制在三年,虽然这些规定并没有十分严格地执行,但没有一个人在任非常长的时间,并且可以肯定的是也没有人如曹家那样久任。从工部的官员到内务府的成员这一转变是很重大的,因为对织造的掌握由普通的官僚机构正式转到了皇帝手中。而且,虽然包衣早在60年就开始被任为织造,但从没有仅委任给包衣。到了曹玺被任命为江宁织造的时候,他所要做工作的那些细节已经明了。65年的条文决定了所织的不同丝绸准确的数量,用于不同诰命的准确颜色和丝线,这些诰命上满文或者是汉文的确切位置,以及符合不同等级卷轴的数量。65年的诰令也取消了旧的系统,以前的规定是被选中的富有的地方家族要供应部分的织品配额。这些佥派曾意味着机户或者是堂长不必再掏自己的腰包付一半织品的钱,因而导致了各种各样腐败的行为;因此织造要用政府的资金“买丝招匠”,并且要支付一定的丝绸税和工匠的高薪。发生于曹玺时代仅有的管理方面的变化都是那些处理呈报配额这类很小的事情;因为在一些种类中总是有生产过剩,因此规定织造在加工固定的种类前必须有来自工部的特别命令。而运输的规定上也有一些改变;新的规定中呈给皇帝的丝绸必须由陆路运达北京,而给官员们的必须走更便宜但是更冒险的水路。其中的一些改变是采用了奏折中建议的,因此有可能这些都出自于曹玺,但是对此并无明确的记载。官方的规定给人一种管理完善的深刻印象,而看起来曹玺和他的继任者几乎没有什么可做的了;但在资金这一至关重要的领域中,记录却会让人产生误解。陈有明在分析十五世纪四十年代织造职务的资金结构时,他所描述出的是一种根本混乱的形势,而不仅仅是由于宦官无节制造成的后果而显得不正常。除了在上面提到的从布政使那里得到的钱以及省里资金的过户,他还必须从下面的来源去补足必需的资金:造船资金的盈余二千两,各府的库存资金三千五百一十一两,从一位税关监督那里得到的二百两;其他的收入来自卖爵和出售监生功名,船只税、盐税以及很多小笔的地方性资金。浙江省十府每年要捐十五万四千两银子给杭州的丝织生产,而苏州七府也要为苏州的纺织业捐五万三千两银子。但是这些钱很难筹到。正如陈有明所写:我严令诸知府,他们却轻略地不加理会。法令表明政府在年决定,三个织造署所有的资金需求都将由户部提供;而当它们附属于工部之后,65年法令就做出了更改;而最终在年达成了一个妥协,由工部安排原料而户部解决税款问题。如同陈有明在年至年间所做出的努力所显示的,按法令所说,认为所有的资金需求都可以由户部解决,那是一种误导;因此对于曹寅和李煦的管理来说,也必须遗忘掉纸面上的完善。作为织造就得不断地创新并且和相互矛盾的法令作斗争。如果这是那种能够带来巨大利益的职位,那么同样的这也是那种会积累起很大亏空的职位;而在这样的危机中,只能依赖天生的智慧而不是法令。作为织造的曹寅曹寅于69年冬天离开苏州赴江宁织造任。虽然江宁的织机是三个地方中最少的,但江宁织造却是三个职位中最重要的,而且官员在出任江宁织造前也常常先在杭州或者苏州府任职。在江宁,曹寅负责三个独立的工场。第一座是在南京西华门一位前明朝王子的房宅中,其中有五百五十台织机,用来织细丝、缎子以及各种形状的正式礼服的;第二座是位于常府街的桥边,里面有用于织天鹅绒以及平缎的四十六台织机;第三座有六十八台织机,是制作用于奖赏文武百官的诰命,及神帛或者皇室祖先神庙中祭祀所用的丝绸。有可能因为所用材料的昂贵,或者是因为想完全地防止此类贵重物品被偷窃,这些织机藏在靠近北安门的鞑靼城中(从前的明朝皇城)。怎样管理成千上万的工匠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律令中很清楚地规定了除内务府人员之外,其他所有的工匠和学徒薪俸都由工部支付,而且不论是夏季还是冬季,薪水的多寡都是固定的。但是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官员的奏折中可以看出,至少在雍正时期,这些薪水有时会来自省级的粮食资金,或者是由布政使分发给工匠们。苏州织造写于73年的一份奏折中汇报大约有二万人被纺织商人所雇用,在染坊中做技工,或者说在等着受雇,而他们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谋生。根据官方的数据,在曹寅手下共有约二千五百名工匠。其中二千名是在普通的织机上工作,另外二百人操作织缎子的织机,还有三百人操作织诰命的织机。在这三个大群体中有着很多详细的分类,从中可以看出纺织这种劳动已变得多么的专业:一些人负责画、涂、剪或者是染色,另外一些人专门负责织物上的图案,他们有足够的经验,是技术高手。除这些织工和技工以外所有的都是一个大衙门内的仆人:书记和看店的、轿夫和掌伞的、马车夫、信使以及卫兵。最后还有当学徒的孩子们;一般来说他们都是被政府工场所雇用的织工的儿子。而付给不同技工和仆人的薪金也分成了不同的种类。他们收到的或者是口粮,或者是工价、工银,或者是两者都有,可能是按天、按月,也可能是按年付给。一个熟练织工的工资是一个月一两四钱银子,他还得到一个月四斗米的口粮。我们从这可以计算出曹寅手下技术好的工人一年可以挣二十二两银子。然而那些技术较差的人就算他们每天都工作,也只能挣到十两银子;而且我们知道对于那些技术不熟练的人会有周期性的解雇,因此他们肯定生活在极度的贫穷之中。除了检查织机和技工之外,作为江宁织造,曹寅还有许多不同的常规事务。每二年他必须监督已经完成的丝绸从工场运往北京,这是一项和苏州以及杭州织造轮流执行的任务。这些工厂必须得维持下去并得到修缮,它们有时也得在荒地或者是皇帝赐给的土地上扩建。用来运送大批丝绸去北京的船只属于织造监管的范围,它们必须保持很好的性能。最为复杂的工作是那些每年需要织就的不同种类丝绸的配额。各部自然给出了关于哪些该织、哪些不该织的详细指令;但是就如我们可以从曹寅写于年的奏折中所看到的那样,这些说明并不总是可行的。自从年开始,曹寅和李煦曾经轮流担任过两淮巡盐御史这一肥缺,并且还从盐税中获得了一些赢余来弥补纺织亏空。在一次觐见皇帝并和他讨论纺织问题之后,曹寅受命去和工部官员一起审查配额以及数量。在他得到工部的答复之后,呈了一份题本给皇上,因为他认为奏折是没有保证的。由于这是曹寅仅存的讨论纺织问题的奏折,在这里我们做较详细的引用。曹寅从引用工部的指令开始:库存大红线罗二百六十二疋半,尚足十年之用。明黄线罗十疋,尚足两年之用。二项暂且停织,库内用完之日,另行派织。制帛虽尚存库五百八十二段,止敷一岁之用,难以停织……至诰命一项,今部覆:凡遇覃恩,皆由吏、兵二部查明各官应领轴数,行文本部,方行派织,此系现用现派之项。现今诰轴俱不足应用,仍令该织造照所派数目,陆续织送。其每年应用若干之处,似难悬定。曹寅并没有公开地批评这些建议,但是很清楚地表达出他认为这些都不够实用,因为如果按照工部的一时兴致开始或者停止纺织的话,这个机构不可能很有效地运转起来。他建议有着每年三千两银子配额的三十三台织机应该一直地运作下去,准备好从普通丝绸转换到织镶边的丝绸,而三十五台有着每年五千两银子配额的织机应该一直织诰命,那么那些没有使用的钱可以在织造那里积累起来,准备好为工部下达的更大的命令之用。曹寅的这些意见是基于商业效率的利益。而后他基于对技工的比较又展开了类似的论述:神帛、官诰两机房,自顺治二年间案经内院臣洪承畴经定。除丝、颜等料照时探买外,其一应匠作工价,比因开织之初,惟期撙节,所定工价甚寡,较之段疋、倭段,仅十之二三。此各匠虽有工价名目,实皆民间各户雇觅应工,迄今六十余年。历任织臣,无可动钱粮,惟一循旧例,若竟行革除,则穷匠星散,谋食不能,束腹以待钦工。历代织造所依循的“旧例”显然属于65年被废止的旧体制。大概因为另外的供养,技工们才能得到仅可糊口的钱。而单纯地禁止这种行为不能解决任何的事情。曹寅依此要求应该允许他从盐税中拿更多的钱以保证他们工资的合理水平。他还说就算工部没有给定单,这些技工的生活也应该得到维持。最后,曹寅陈述到有三百七十名织诰命和特殊丝绸的织工,他们的生活费是一年二千七百两银子,并且估计这些熟练织工一年的工资和原料总共需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两银子。这笔钱将来会从盐税的余额中得到,而另外还要一千两银子作为南京和苏州工场的维修费,二千两银子作为运输船的费用。虽然很清楚的是,这样一份奏折的存在能够使一个历史学家超乎那些法令条文去了解财政状况的细节,但它也只是说出了一部分的情况。康熙帝接受了织造的意见,并从年起用盐务的资金来补贴纺织。但是在奏折里曹寅提到的这笔钱——给苏州和杭州的二万两银子——仅是用于辅助的花销。另外一份奏折表明由巡盐御史提供给两处织造的数目,除了这二万两之外,每个城市全部最基本的费用是十万零五千两(在十七世纪这笔钱最初是由省里库存提供,后来由工部和户部提供)。换句话说,在这段时期内维持两个纺织部门的运转每年要大约二十三万两银子,而到了年以后这笔钱完全来自盐税。从现存有关曹寅执行织造职责的记录中可以看出很多的事务纯粹是例行公事,但临时变通也是必须的。而当曹寅出任巡盐御史、可以得到额外的资金时,财政的问题也才有了比较满意的解决。这对皇上来说是很满意的,但是却证明了,即使是在清王朝的最初几年——明朝的混乱看起来消失了,新的国家机器也开始在运转的时候——对于“织造”这一职位来说,在钱款的挪用中还是有很多的弊端。尽管存在着资金上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曹寅是能干的。在他监督下织成的龙袍都很精美——“明亮的色泽织出简单的图案,有力而不复杂”。毫无疑问,他也是受人欢迎的。张伯行,最后为曹寅写祭文的朋友,用奉承的言词来描述曹寅的管理,但是从他的评论中也可以看出他对曹寅年实行的改革有很准确的认识:初莅姑苏,则清积弊,节浮费,其轸匠而恤民者,盖颂声洋溢而仁闻之昭宣。继调江宁,则除帮贴之钱,使民不扰;减清俸之入,俾匠有资;其采办而区画者,尤公私两便,而施恩用爱之无偏。就曹寅来说,他所做的,符合一位优秀管理者的传统形象。因为,当他离开苏州的时候,为了表示对他的敬意,当地在邻近的胜地虎丘为他立了一座生祠。这座生祠的“记”是由曹寅的另外一位朋友尤侗所撰,为我们提供了当时曹寅生活的生动纪录。当然,对曹寅性格和职责的描述中难免会掺杂一些所谓完美官员的陈词滥调;但是因为它是现存这类文章中最好的一篇,值得在这里引用。司农曹公之驻节吾吴,自庚午四月,迄壬申十一月,奉诏移镇于江宁:计前后二载有八月,历年来久也,且公所职者,为天子主衣裳之治,非若督、抚、藩、臬,暨郡、县有司,朝而钱谷,夕而狱讼,日与百姓周旋。偶然相遭,如宾客然,夫岂有赫赫之名,煦煦之惠哉?然后公之来也,人皆喜而迎之;其居也,人皆悦而安之;及其去,莫不泣而留之;留之不得,莫不讴而思之;思之不已,则相与庙而貌之,尸而祝之。公何以得此于吴民哉?吾观公之为人,固以至诚格物者也:每发一言,制一事,油然自中而出;未尝矜情矫饰,好大强为;其御下宽简,百执事之在公者,鞭朴不施而工程办;既禀常给,而刍牧有余,公私便之;然严于律己,绝无苞苴请谒入台使之门。号令所至,虽驺铃走卒,无敢过市廛而问酒食也。即吾侪小人,聚庐马足之下,但见早衙晏罢,有闻无声,若未有宪府之署存焉者。是以家被其德,户服其教,乐公之来入乐岁焉,思公之去如恩父母焉。惟上以诚感下,故下以诚应上,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盖公之学问优裕,意思深长,亦于此见一斑矣。公之移镇江宁也,天子以公乃父,宣力斯土者,二十余年,功绩犹著人耳目间,故俾公嗣服,克成厥终。吾知公在金陵,一以浩吴之道治之,方沐浴咏歌之不暇,而抑知吴之人思公者,流连不忘,至于此极也?今从舆人之请,建生祠于虎丘。虎丘者,一人万岁楼在焉,公宜扈从于兹,而又三年以来,春秋暇日,公与吾辈一觞一咏地也。倘亦公之所低徊不去者与?这篇文章中的夸张已经到了极至,它毕竟是一位密友为曹寅的生祠所写的记。但是它确实清楚地表现出“织造”这一处于正式省级机构的边缘,却有权力、有影响力的职位。曹寅的朋友叶燮将它描述为“以佐天子垂裳黼黻之治;位近而清,尊而暇。”在清初,织造常常是那些有很高修养的人。比如说,十八世纪诗人袁枚的两个朋友曾任此职。袁枚曾赞许江宁织造刘芳的才智以及诗歌的水平,并且他还深深地被另一位江宁织造讬雍的修养所打动。或许正是因为拥有这样的友情才使得他如此描述曹寅: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骑,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和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借此遮耳目。”。就算曹寅一生都努力促成有关他自己这样的个人形象,但他确实也积极地处理他的新职位上的事务。毫无疑问他是由于得到了皇帝的喜爱才被任命的,或许如他的朋友纳兰性德所猜测的那样,他是“继承”了他父亲的职位,曹玺曾经做得很好,而他的儿子也表现出同样的潜质;或许是因为曹寅在内务府慎刑司任郎中时就证明了自己的才能(这个职位是政治家鄂尔泰成就事业的跳板);或许是因为他的母亲曾经是康熙的保母,而晋升为织造也常常是对保母儿子的一种奖赏;也或许就是纯粹因为皇帝了解他并且喜欢他。由于得到皇帝的喜爱曹寅被任命为织造,但这个任命并非只是一个闲职,除了要有应付麻烦的日常事务的能力,还需要有财务方面的敏锐,而具有此类能力的人将会得到额外的利益。织造的额外收入曹寅从年开始使用盐务的盈余来补贴纺织上的花销,而这个过程完成于年,但是可以设想在曹寅任江宁织造的最初十二年里——从69年至年——他一直按常规用户部和工部提供的钱使纺织工场运转正常。早期账目的清算,也一定要比年之后的严格——当他和李煦同时担任巡盐御史和织造两个职务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私自将一些财产据为已有——但是在这两个时期,曹寅有很多的方法从“织造”这一职位上谋求到大量的财富,而不用采取腐败的方式。其中的一个方法是对购买丝织原材料款项的熟练操纵。曹寅曾在年的奏折中提到色丝及其他材料是以时价购进的。这些丝线,先由当地的家庭工场做出来,然后由织造买断,接着再在官府的织机上织成丝布。时价当然波动得很剧烈,虽然购买的款项数量总是不变的。李煦在任职期间曾奏报的一部分价格为;7年,每盎司最上等的丝线要八分四厘;73年,八分九厘;7年,七分二厘;7年,七分九厘。同样的年份,次等的丝线价格分别为:七分五厘、七分八厘、五分八厘,以及六分三厘。在价格便宜的那些年份里,他们就有巨大的利益可图,为了达到官府的配额,可能只花掉了一部分的款项,然后自己留着剩余的钱;或者是通过织出比配额更多的丝继而另外将它们卖掉。现价的准确数字是由织造所决定,他们必须比较下属的各种报告——当然这些下属可能欺骗他们,就像他们欺骗皇帝那样,也可能他们会去压榨那些工人。曹寅曾经提到阻止衙卫压榨工人们是多么的艰难。但是织造要做大规模的操作肯定是受制于如下事实:在清朝统治的第一个世纪里,丝价好像非常稳定。(丝价在十八世纪中期以后开始上涨,而到了十九世纪末翻了三倍。)除了从丝价在不同年份的变化中获取利益外,织造们也可由在一年中恰当的时候聪明地买进赚钱。李煦在年的奏折中说明了这种方法,仅是在他和曹寅上任新职的三年之后。向皇上解释这类操纵的时候,李煦并没有显得喋喋不休或是过度宽容,他和曹寅在年表现得差不多。他们都在向皇上证明他们的能力。在每件事上他们都力图为官府省钱。李煦年奏折的要点在于:当他接到户部要买下三十万匹蓝棉布的命令之后,织布的活儿得在人们无事闲着的时候交给他们去做,而这会使价格下降。他写道:但此项布疋出在上海一县,民间于秋成之后,家家纺织,赖此营生,上完国课,下养老幼。若于岁内预将价银发给,则百姓乐有资本,比临时采买可贱数分。他接着写道,关键在于收购一般都是在春天、夏天和秋天进行,为了弥补他们在农事上损失的时间,人们的要价会比较高。而这个办法是让他们在需要钱的时候有钱过生活,帮助他们度过冬天,且这项任务也能够在耕种重新开始之前完成。李煦还认为,这样的做法能阻止地方上收购之无序,也使每匹布节省了六分钱,而对于三十万匹来说,共可以节省二万两银子。精确到六分让人觉得奇怪,这表明李煦自己已经成功地尝试过这种方法了。这样的操纵能带来很大的利润,但是风险也很大。在追溯曹寅后来事业中,人们应当记得,为了维持织造任上的开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每年从盐税的盈余中借了二十三万两银子,而在他任职期间,他却从这个职位上牟利不少。这是一种冒着大风险的投机活动,它危险地依赖于对现状的维持。在曹寅的一生中,他能够使情况成功地维持下去;但是当他在7年的夏天猝死后,织造的款项已经支付了,而在他任巡盐御使期间的盈余还没有收到。因此带来的结果是他留给他的儿子一笔欠官府超过三十七万三千两银子的债务。李煦的计划在年破产。他曾每年从布政司那里得到十六万两银子用于购买蓝布,而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每年都将这笔钱提前地付给了织工。而织工们或者在原棉的价格上投机,或者就是碰上了地方上使价格提高的短缺情况;总之他们陷入了欠款之中,并从李煦那里借了下一年的工资购买达到李煦要求的织布所需要的原棉。年,由于在国库中还有剩余的蓝布,户部下令在剩余的用完之前不用再织。但是李煦已经提前将工资发放,而且没有办法收回它们。而他也不能购买可让织工们还债给他的布。这样的灾祸可能使李煦损失了二十万两银子。李煦的计划和曹寅年的计划,意味着在没有购丝指令的时候将纺织的收入挪为私用,可以被称为半官方的投机;而织造们至少是在皇帝默许的情况下操纵着官方的资金,如果他们能将节省下来的国库的钱作为报答的话。而官府也扮演着一个官方高利贷者的角色,纵容省级的官员进行私人的投机活动。曹寅在70年向内务府借了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银子,并且八年后如数归还,且明显地没有支付利息。年李煦向国库借了十万两银子用作个人的花销,而对于这笔巨大的数目,十年间他要偿还每年一万一千两银子的本息——就是说,利息是百分之十。但是皇帝对这样的操作不感兴趣,因为在询问究竟是该将钱还到内务府还是江苏省的国库这一问题时,他得到了皇帝用满文写的尖刻批文:内务府大臣事件,应呈内务府大臣,而三处合议。“三处”当是指苏州、江宁和杭州的三位织造。钞关织造收入的另外一个来源是对长江和大运河上一些重要钞关或全部或部分的管理。康熙经常将这些钞关管理者的职位给与那些上三旗的汉族包衣,由此确保对这些关键的财政职位的控制,并保证钱能够流入内务府。许多粤海关监督也都是汉族包衣,其中包括曹寅的朋友孙文成。最富有的钞关之一是靠近苏州的浒墅关。它每年的税额是十九万一千一百五十一两银子。在雍正时期这个职位已经成为苏州织造的额外补贴,而这两个职位连续由胡凤晖、高斌和李秉忠三位织造同时担任。高斌在76年将盈余提高到了十二万零一百八十八两,因此他得到了皇上的赞赏;79年,水位在两个月里都很低以致于没有船只能通过,在这种情况下李秉忠还是提高到了十六万八千三百九十八两。除了这些公开的盈余之外,肯定还有一大笔未曾公开的款项,而这个职位确实非常地令人觊觎。李煦曾经尝试过三次,想得到这个职位。他在77年的第一次尝试是想合并这两个职位上的人员,因为他们彼此的职责实在是太接近了。他提议织造衙门中的乌林达,接管钞关衙门中的笔帖式。他们将掌管这些款项十年,并将钞关盈余换成银两付给织工们,而不是以前官府的谷物。“在机匠按月给领,甚属妥便,”李煦写道,“而每一年又可为朝廷节省粮米九千余石。”不幸的是,李煦错误地估计了形势。康熙帝在批文中简洁地回复到:“各关笔帖式都裁了,此议无用。”李煦在79年又作了一次尝试,提议每年发放全部十九万两银子,加上可能得到的最大的盈余。令人吃惊的是,皇上不赞成这种做法,仅仅是说现在的监督仍然承担着不少的任务,而李煦应该在病愈之后恢复原职而非再担任新的职责。但当秋天监督职位空缺的时候,李煦没有得到这个职位;相反他被命令为处理钞关事务的新监督传递奏折,这对他来说无疑是在伤口上洒盐。7年李煦又试了一次,说他如果担任这个职务,他将从织造衙门中挑选人员到钞关较低岗位供职,并且在偿还织造的亏空外,每年向皇帝上缴五万两银子的盈余。但是康熙帝没有批复这一请求,自然也没有结果。而曹寅就比李煦幸运得多了。就如他自己所描述的:缘于康熙四十年启奏,情愿承办各关铜觔,为皇上节省,以效犬马之力。蒙圣恩赏办龙江、淮安、临清、赣关、南新五关铜觔,共一万一百担零。因为这一时期铜的价格在每担(约一百三十三镑)十两到十二两五钱银子之间,这意味着为了供给北京造币厂四分之一的用铜量,曹寅每年要经手另外的十二万五千两官银。他在上面提到的五个钞关都在华东地区十四个主要钞关内。龙江关每年的收得约四万六千八百三十八两银子,而它有时也由江宁织造管。淮安关的定额是二十四万五千四百七十九两银子,在清朝中期的时候又加上约计十二万一千两的盈余;每年这里预期要提供三千零七十六担零九十斤铜。临清关每年约收三万七千三百七十六两银子;临清关位于山东省境内,对于曹寅来说路途遥远,但他大概在护送运丝船由大运河进京的时候常路过那里。赣关每年约收四万六千四百七十一两银子,南新关,后来为杭州织造兼管,这里每年约收三万零二百四十七两银子,而购买铜的金额是三千零七十六两九钱银子。这些地区的税收额都是根据通过这些钞关的船只数量来计算的,而这些船只是依据横梁的宽度、船身的长度、货物的重量和性质以及运送的方向而制定的不同标准来纳税的。曹寅并不是这五个钞关中任何一个的监督,因此他不必抬高它们的税额,这些钞关的税额加起来大概有四十万两左右。他是很有成效的为官府进货的代理商,运用钞关的各种资源以及便利条件收集铜。政府为了铸造钱币对铜有着持续的需求,而在清朝初年出现了不断增长的铜短缺现象,且在年达到了危机的程度。清初的法令确认某些钞关有每年从收入中拿出一万两用于购买铜的权利,而最后这些铜都要被送到户部。因为这些金额并不充分,在年又加上了额外的有关河边芦苇荒地的税十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两银子,而在年,从盐税中又提供了另外的六万五千两银子。在曹寅接管有关购买铜的事务时,尽管从日本进口的铜量已经有巨大增加,但铜短缺的状况还是使户部放弃了有关金属纯度的旧标准,而监造也得到允许可以将含铅量为百分之四十的旧铜器上交。最后,甚至是旧的“版块”也被允许用来补足重量。因此曹寅拥有了资金的各种来源,并且有很大的自由去购买他的配额。很自然的,他买到的越便宜,他就赚得越多。从他在年呈给皇上的关于他工作情况的陈述中可以看出曹寅很满意:除按年照数办解交部无误外,每年节省银三万九千五百三十两,内除赣关少办一年,八年共交过节省银三十一万二千七十两。又自康熙四十五、六、七年奉旨,将各关铜觔银两改归藩库支领,共交过节省脚费银八千四百七十两零,俱已解交内库讫。通过“节省”,曹寅想说的是他只用了远低于整个拨款的钱数就买断并且运送了所要求的全部的铜量。他呈交给皇上的是如此的账面平衡。但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为自己保留了多少。皇上可能对这个数据感到满意,但是在同一份奏折里,曹寅甚至试探性地请求再多给八年的任命,却没有得到皇帝的同意。这一段叙述表现出康熙帝对于省级财政控制的尺度。年的诏令给予内务府商人购买铜的权利,而不是将这些权利放到私人商贩手中,而这正如有论者所说的:“明显是为了达到将取得铜的权利紧紧控制在官府手中这一目的。”但是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购买权并不仅仅是给予在内务府控制下的商人;江宁织造也同样有这样的权利,他是皇帝信任的包衣之一。稳定米价康熙时期的织造们都是包衣,他们是皇帝的人,并非一般的官僚。因此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曹寅也正是由于他包衣的身份才获得了五个钞关铜的购买权。康熙帝一旦将这些包衣放到了省一级有权有利的职位上,而他起用他们执行一些辅助的任务就不足为奇了,虽然这些任务和他们表面的职责并没有明显的联系。曹寅任江宁织造时最重要而又耗时的工作是审查并且稳定米价。在这件事里,正如他的奏折所写的那样,他既是皇上的个人代表又要和省级地方官府合作。年颁布的法令,确定了全国粮库的基本政策。米将在秋天和冬天买进,而当春、夏供给比较少的时候按照限定的价钱卖出。这既是一种人道主义的行为也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投机;就如法令中所说,是着眼于为百姓谋福利的。但是在灾荒时期,米要分给所有饥饿的百姓。69年这些法令又有所修改,而曹寅就是按照这新的法令行事的。每个大的县都要有五千担的存粮,小的县要有三千担。全部三、四月——春末和夏初——的余粮都要以当时的市价卖清;于是在九月县官要买进新的粮食并将它们充入粮仓。这些任务都是在户部的指示之下由省级官员执行的。但是法令给出的简单并且清晰的图景易于使人误解。实际上,内务府和皇上的代表在保持这个复杂系统的运作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织造的一个基本职责是要让皇帝随时了解米价,而且他们几乎每个月都要递交关于米价的奏折。而这些奏报也使得皇帝自己能够验证省级官员从正常渠道所呈递的类似报告的准确性。虽然,直到年巡抚才明确地开始有责任奏报米价,但康熙帝常常鼓励巡抚们个人报告米价和气候状况。而织造们每个月也会报告气候情况。除了呈递报告,作为织造,曹寅还在救济粮的分发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年在那个少有的坏天气的冬天里,他接到了内务府大臣的命令要将四千担存粮送往淮安,并且亲自将它移交给漕运总督桑格。在他和桑格计算了受灾的范围之后,曹寅写了一份奏折,并着手进行粮食的分发:桑格遴委勤慎官员,臣寅复雇本处船只分载,按地发遣。漕臣桑格严行诫谕,载米到彼,止许升斗零星粜与贫民,不许求速趸售,滋贩卖之弊,以负皇恩。因为有很多人就算是每担米八钱的现价都付不起,所以曹寅制定了紧急时期的米价为每担四钱八分五厘。如他所写那样,这个价钱非常地便宜,相应地百姓们也很高兴。皇帝给了曹寅在购买和分发粮食这类事上很大的自主性。年月,曹寅接到了购买米的诰令;但是因为江宁雨雪交加,运粮船不能从江西到湖广,他上奏说将等到天气转好并且米价下跌的时候再行购买。年4月,他又收到内务府要他购买湖广和江西廉价米的命令;他要和总督阿山一起工作,从织造库中拿出一万两银子购买粮食。但是,曹寅在下一个月向皇帝报告,虽然这两个地方的米价确实便宜,但这个好消息传得太快了;无数购买者从山东到了这两个地方,而米价又已经涨回到每担九钱二分了。因此他得等到下一季收获的时候了。而康熙帝对这份奏折的朱批用了典型的友好语气,他在给曹寅的批文中通常如此;询问情况,提出意见并且给出进一步的指示。这份批文是这样写的:知道了。今年小麦收成如何?尽快奏报。春天京中甚好,惟颇有疫病流行。在收获之后,曹寅照他承诺的那样向皇上汇报情况。他曾经派人去过汉口,在那里用每担六钱三分买到了米;因此他非常自豪地指出他用一万两银子买到了一万五千八百担米。(如果他在四月份买的话只能买到一万一千担左右。)这次所购粮食的用途是他与皇帝之间讨论的一个话题。在奏折的最后,曹寅询问到他买的粮食的用途。皇帝的回答是:米原为山东预备,然东面各省收成很好,无所用处。此事待春天再奏。表面上看,这件事情显示了曹寅运用他对地方价钱的了解和生意上的精明为皇帝获利。但是有必要深入事情的背后,看看这些做法会给织造自己带来多少的好处。上面的例子中,在播种到收获期间,曹寅有额外的一万两银子;这时正是民众缺钱和粮食的时期,而通过短期的借贷可以大量地获利。这也可能只是简单的不诚实。但至少有一次,李煦偷了买粮的专款,而这件事在73年被调查证实了。调查此事的官员写道:李煦于康熙三十二年内奉内务府行文,着动备用银二千两买米四千一百余石,此项动用银两已经报销讫,所买米石并无存贮在仓,明系亏空。如果监督松懈而织造又得专权的话,腐败是很容易的。但是在大灾荒的时期里,曹寅失去了独立性,充当着省级官员和由户部从京城派下来的特使之间的协调者以及联络人。年就是一个例子。年江苏出现严重的旱灾,米价稳步上升。到了年月米价涨到了每担十七钱,超过了正常价格的两倍。年3月曹寅随同六名领差平抑米价的官员从北京回来。曹寅报告说,官方将稳定米价的消息使米商感到恐慌,那些储粮以期待米价继续上升的商人们忙着试图立刻卖掉手中的米。曹寅也和漕运总督桑格商议了运米的漕船未到的情况,并将皇上的指示传达给总督邵穆布。其后,曹寅呈递了他为官期间最为浓缩的一份奏折,其中他描述了结束灾难的各种尝试。四月六日曹寅汇报说桑格已经决定留下备用的贡粮,运米船将很快从江西和湖广两省到达,而六名领差平抑米价的官员将勘察当地的情况。一周以后,桑格在港口积聚了十万担米,而在卖出储藏在织造粮仓中的米之前,曹寅等着作出有关价格的决定。康熙帝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情显然非常地机警,他告诉曹寅当任何一个领差官员作出决定时,要立即呈一份密折给他。五月二日,曹寅将储备的粮食以自己所定的每担八钱的价格卖出,这个价钱低于市价百分之二十。两周以后,总督将米价固定在九钱;曹寅向皇上汇报了领差官员中出现的一些滥用职权以及欺瞒的行为,虽然他又说总的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很严重的现象。随后他呈递了更多的奏折:六月一日,报告米价下降到八钱;六月四日,报告他的存粮已经全部耗光;七月五日,所有平价的米都已经售出,而且,因为在江西和湖广的一些港口已禁止向江苏运输更多的米,米价已经开始上涨。而在这份七月的奏章中,曹寅还指出他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中:臣省中无职,只可再三指示州、县官员,或与督、抚商议,一则通告行商,一则传谕江西、湖广取消禁令;而后情形自会回转,可不复忧虑。江西和湖广的官员显然受到了压力,因为在七月十二日曹寅就汇报禁运已被解除,超过两百艘商人的船只已来到,而总督和巡抚也已经下令开始为来年购买粮食。于是新的一轮循环又开始了,但这显然是一个警示,表明了省里的、织造的以及贡粮合在一起都无法支撑江苏一年以上。但是曹寅所起到的作用却并未被忽视。在年0月3日的一份敕令中,朝廷命令他亲自监督从扬州、淮安以及其他三地送往京城的漕粮。开始是顺便检查粮价的稳定,而后成为确保官府收入的长期任命。包衣作为省级官僚机构的助手,证明了他们的价值。这样额外的任命给他们带来了声望和获利的机会,但是也带来了更多额外的工作以及遇到不幸的可能。而似乎是预料到了危险的可能性,曹寅通过联合地方上的盐商来避免更大的损失:同李煦、运司李斯粜商量,公同捐资买米,往来平粜。两淮商人亦感沫天恩,情愿于江、广卖盐买米,载回平粜……从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官员们的筹划发生在盐商自愿转为米商之前;而当来年由于暴雨造成江苏米价上涨到十四钱的时候,协作就带来了好的结果。因为这次贮备粮得到保证,风向改变了,而船只也纷纷到来,最后取得了好收成。康熙时期再也没有这样的大灾。但是形势一度曾比较危急,而没有出现饥荒或者大范围的灾祸,当然是由于织造、省级官员、领差平价的官员以及漕运总督所定的能够广泛适用的计划;他们在皇上的关切下或多或少一起合作。皇上曾迅速而公开地扮演着百姓们的保护神;但是他也只能在得到确切信息而他的命令得到很快执行时,才能扮演这样的角色。办皇差作为织造、购铜的代理以及粮食分发的助理,曹寅亲自为皇帝去做这些事情,虽然,这些工作也使他陷入官僚机构以及省级官府日复一日的日常事务中。而除此之外,皇上还派他和其他的织造去执行许多和省级官府事务无关的私人任务。其中一件就是为皇帝寻找那些稀罕的物品。李煦曾经献了很多这样的东西给朝廷:国外的漆器盒子、碟子以及笔筒;镶嵌有金银的首饰盒;各色的柠檬、荔枝、番木果、肉桂油以及玫瑰油;早春或是冬天鲜嫩的蔬菜;漂亮地绣着芍药的衣领和袖口;蜜饯水果;珍本书籍。有一次皇上警告了他的这种奢侈,而另外一次却因物品的精美给与他特别的夸奖。有时皇上会对这些事有特殊的兴趣。比如说,年李煦“寻得几个女孩子,要教一班戏送进,以博皇上一笑”。听到这个消息,康熙派宫内很有名的弋阳腔教习叶国祯去训练她们。而平索康熙自己也会对一些细节加以指导,就如他对李煦和曹寅的儿子曹颙所说的那样:但乏做器好竹,尔等传于苏州清客周姓的老人,他家会做乐器的人并各样好竹子,多选些进来,还问他可以知律吕有人一同送来。但他年老了走不得,必打发要紧人来才好。李煦回答说他已经找到了这个叫周启兰的人。可是他年纪太大了无法出行。他推荐了两个人,现在都在护送去北京的途中。“好竹子”来自浙江,最好在冬天砍下来。当年的已经卖完,而一旦新竹砍下来他会即刻买下。皇上曾经下令让三位织造挑选出一个合适的人,让他去日本考察情况。他们从杭州织造府中挑了一名乌林达,名叫莫尔森,汉族包衣,后来圣芳济各会传教士康和之有些夸张地将他描述为“精明的探子”。当他们汇报一切准备就绪时,得到了皇上的确认和批文:“千万不可露出行迹方好。”莫尔森乔装成一位商人,于70年7月9日秘密地乘船从上海出发。他在月时回到了宁波之后立即动身前往北京,向皇上汇报情况。二十七年后雍正帝曾回想起莫尔森的使命。莫尔森的汇报中有很多是捏造的事情,照雍正的记叙,他错误地声称日本人软弱、依顺;然而他的使命拓展了中国人对于外部世界的了解。从皇帝的评语中很明显可以看出莫尔森曾去勘察过日本海军以及商业的活动。曹寅在年曾向朝廷进献了一锭墨,非常的精致,因此被作为珍宝保存起来,除此之外,没有曹寅呈献皇帝礼物的记录。但是历史学家们从《红楼梦》(曹寅孙子曹雪芹所著的小说)中写到的大量西方的物品,推断出曹寅可能和西方商人有着经常的来往,也有可能是他有向朝廷提供稀罕的西方物品的使命。小说中这个家族所使用物品的范围,大到使一位来访的农妇吃惊的大钟,小到一个用背上长着翅膀的裸体西洋女人装饰的鼻烟盒。在《红楼梦》中有一段曾经暗示了曹寅是为皇帝购买新奇事物的总代理人。虽然,假设曹雪芹所写的都与曹家历史有关是非常危险的,但这一段确是一个例外。因为在这里,曹雪芹写到甄家曾四次接待皇上,而这确实是指曹寅在康熙南巡时曾经四次接驾;况且,小说的重要情节中很少牵涉到甄家。脂砚,曹雪芹同时代最博学的评论家,写到小说中与甄家相关的故事是“真有是事”,而且评论说下面所引用的段落是准确而非常重要的。这里,赵嬷嬷说道:还有如今现在在江南的甄家,哎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如不是我们亲眼所见,告诉谁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泥土,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填海的……王熙凤回答说她曾听说这些,但是却无法明白甄家怎么会这么富裕的。“告诉奶奶一句话,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个虚热闹去?”那些“虚热闹”的确是西方的物品。恰好在上面引用的这段话之前,同样的两个人曾经有这样的对话,也是关于南巡的。王熙凤先说道:我们王府也预备过一次。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赵嬷嬷回答道:“那是谁不知道?如今还有个口号呢,说‘东海少了白玉床,龙王请来江南王’,这说的就是奶奶府上了。”还有四项证据可以证明曹寅曾和欧洲人有联络,他在皇帝和他们之间充当了媒介。首先,江宁织造衙门在一个基督教堂旁边。第二,至少有两次南巡中康熙帝在织造衙门——那儿被作为江宁的临时行宫——召见了传教士。第三,康熙帝曾经特别下令包衣应该习惯于陪伴西方来客,而织造们也被召来参与和西方人的会议。第四,与江西的传教士有大量礼品互赠的交往,主要是葡萄酒,而大概在江苏也流行着同样的方式。但在曹寅的奏折中却从来没有提到过西方人。他所担任的唯一不同寻常的使命就是将皇帝所赐的物品分发给寺院。有时三位织造会一起做这些事情。就如年康熙送一尊佛像给普陀山的僧侣们,李煦和曹寅将它运到扬州,然后曹寅亲自将它送到杭州,在那里他又交给了孙文成。经讨论,孙文成先行去普陀山为佛像的送达做准备,而曹寅的弟弟曹宜则将佛像由海路运至岛上的寺庙。而在更多的时候曹寅亲自安排这些事情。他所处理的大批皇帝所赐的礼物都是给靠近扬州的两大寺庙的,皇帝对于这两个寺庙有着特殊的喜爱,并且在他南巡的时候还曾经将它们作为临时的行宫。一个是在靠近镇江府的小岛金山上,岸边满是建筑,其后是通向十层宝塔的巨大石阶,另一个是扬州以南十五里的高旻寺,修建于树叶繁盛的崖岸之上,寺院中供着三世佛,还有为康熙新赠的一尊金佛而特别建造的大殿。天宁寺在扬州城西北边,那儿有著名的花市和茶坊,供着阿弥陀佛,皇帝赠给天宁寺的礼物通常是由李煦处理,他还从地方商人那里集资一万四千两银子修缮了天宁寺。年、年,曹寅将皇帝所赐的书法带到了金山寺。这些礼物花费的仅仅是皇上的时间和书写的纸张而已——如果确实是他亲笔所书的话。而曹寅的代价却很大。书法先是复制到一块匾上面,以便挂在寺院里供人们瞻仰,然后雕刻在一片很好的石头上公开展出。年和年皇上有御书赐高旻寺;年那次皇帝特别要求曹寅在雕刻完成之后尽快给他传回摹本,大概皇上是想审查一下作品的水平。皇上所赐的这些物品和其他礼物的传送主要都是些日常事务。但也有例外,年冬康熙帝送给高旻寺一尊金佛,而曹寅却不得不为此进山带回一个顽固的隐士。曹寅在奏折中写道:但寺内无僧主持,臣寅到任后,访得马迹山有臣僧纪萌,避世焚修,可以胜任。臣寅会同臣李煦率扬州文武官员商民人等,具启延请,臣僧纪荫再三固辞。随又敦致高旻寺乃皇上所幸之地,且赐有金佛,关系重大,主持必须得人,此正和尚报恩之时等语。臣僧纪荫遂欣然就道。而如今一些都安排好了,“晨钟暮鼓”,曹寅或者是代表僧侣感谢皇恩,或者是接到皇上的命令要僧侣们自行表示感谢。而这位高僧却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了这件事情:今臣僧纪荫具折谢恩。据云昔曾见驾,蒙恩准其具折奏闻。臣寅不敢壅于上闻。曹寅感到心烦并不奇怪。当知道一个住在山里的隐士竟然有着皇帝的特许,可以呈递关于他的密折时,显然让曹寅心里不舒服。但四年不到,当曹寅也得到可以密折奏报别人的特命时,他的心里又平衡了。其间,曹寅曾为康熙南巡接驾并成为巡盐御史,无论是声望还是财富,都在平稳上升。第四章南巡康熙在年、年、年、年、年、年进行了六次南巡。在后四次南巡中,曹寅作为江宁织造,以主人的身份招待皇帝。从诸如年南巡时的个人日志和他孙子的小说《红楼梦》等不同材料中,有可能再现这种任务带给曹寅的报酬和负担的相当清晰的画面。由此我们可以以一个特殊的个案研究来充实南巡的概要描述。康熙六次南巡在官修史书中这些南巡主要被表现为河道视察,大部分篇幅是关于河道管理问题的争论和法令。省级官员定期觐见皇帝,后者与他们或本地的著名学者进行令人振奋的交谈。平民只出现在“欢声雷动”的场面或恳求皇帝留驾。但是十七世纪的外国观察者忽略了南巡行政管理的一面,将注意力集中于行善的方面;对他们而言,安排南巡是为了便于皇帝亲自与中国的贫苦百姓对话,倾听他们的冤情,立即对任何被控为强取豪夺的官吏施以审判。应当结合这两种观点来描述南巡。虽然皇帝的多数行为不可避免地与官僚机构成员有关,但南巡毕竟给了他亲自检查他们的机会;如后将述,可能他有时确实接见了平民。第一次南巡是康熙在68年最终镇压三藩之乱后数年间进行的全面巡视的一部分。如后来一个通俗作家所写,在执政初期帝国处于危难之时,皇帝在深宫不出,而天下太平时他却出来视察。年,皇帝和皇太后佟佳氏巡视山西,这是他第一次西巡。年他接着北巡,9月9日回来。其后他宣布东巡,因此他可能设计了一系列的四种巡视,每种代表一个主要方位;但仅到山东为止的巡视看来名不副实,因此它被包括在称为南巡的更长的行程中,东巡的概念被放弃了。在年南巡开始前,就发布了各种诏书试图防止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的增长。所有供给提前筹措,户部管理牲口饲料,工部贮藏木炭,光禄寺准备必要的饮食。禁止地方官向百姓征收这些花销。所有都经提前计算并以时价购买。定下扈从的组成:陪同皇帝的是亲王和皇族、侍从、护卫、军官、维护军械的人员、管理御马的人员和銮舆卫、八旗北京驻军;跟随他们的是衙门扈从官,从内阁学士、翰林院学士、各部尚书、各司郎中、监督、医生、起居注官员中挑选的约九十人,轮流陪伴这些人的是必要的秘书和办事员。总数约是一千人,很可能曹寅即是其中之一。皇帝所到之处有大量官员和百姓迎接毫不奇怪。年会典规定无论何时皇帝出游,方圆百里内的所有官员必须前来接驾;不这样做的,初犯者罚去一年俸禄,再犯者将被贬降两级调走。年鸿胪寺的官员强化了这些规定,他们骑马行进在队伍前列,指挥百里内所有官员召集当地乡绅和士民在皇帝到达和离去时跪拜致意。军官们及其军队也是如此。年月5日皇帝和扈从离开北京从陆路行往南方,途经永清县、任丘县、献县,月0日渡过阜城县大运河。接下来的一天他受到山东省德州官员的正式迎接。接着皇帝去了泰山,上山后在峰顶的寺庙中题字,但是拒绝了一个官员提出的:利用年是代表吉兆的甲子年(六十年循环的第一年)这一事实,宣布他的统治是一个新时代开始的阿谀建议。他又经过新泰县和沂州,月4日重新到达宿迁县的大运河。第二天他在桃源县登船顺大运河而下,过扬子江,于月日到达苏州。月7日至9日他在江宁,从那里他沿水路回到桃源县,从陆路回到德州,然后按原路线返回北京,年月3日,在六十天的旅行后他回到皇宫。无庸置疑,这次巡视中康熙评估了中心省份对清政权的态度,因而他谨慎考虑了行进路线。比如他绕过扬州,那是年满洲军队大肆屠杀汉族居民的地方,没有到苏州以南战斗更残酷的杭州附近,那里不屈服的明朝遗民冒襄(当时仍健在)曾目睹他的所有仆人被杀,家产被劫掠的满洲军队夺走。江宁与前明政权有密切的联系,一度是明朝首都,后来成为明遗民反抗的中心,皇帝小心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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